5月8日,韩城市西庄镇西贾村三组村民薛百生涉嫌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被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5月7日,薛百生得知韩城市委政法委向韩城市委报告西庄镇西贾村换届选举需推迟进行的报告后,经预谋,于5月8日早9时许纠集7人,闯入韩城市民政局副局长办公室,将韩城市委政法委向市委的报告抢走,并持该公文到韩城市委,发泄不满情绪,聚众扰乱了市委的办公秩序,被公安机关带离现场。 经公安机关侦查,薛百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经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薛百生采取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韩城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薛百生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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