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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环保局对“新环保法”如此藐视 !
信息来源:人民法制报  | 作者:rmfzb |  人气:920 | 发布时间:2015/9/23 6: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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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村民举报记者一行三人驱车暗访,位于近日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陈官庄村西头“鸭血加工厂”,在村民指点下记者找到了这家“鸭血加工厂”鸭血毫无铺垫的瘫在地上,现场臭气熏天苍蝇乱飞气味令人作呕,高高的烟囱冒着黑烟。

 

                                                
    本报记者看到厂里工人正在忙碌着生产,鸭血的池子爬满了苍蝇高高的烟囱冒着黑烟,一团团带着气味的浓烟飘向远方久久不散。当记者询问这些鸭血送往哪去、鸭血产量时,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经记者在三追问一个工作人员透露,生意好时每天能产上千袋这样的鸭血。随后记者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把现场了解的情况反馈给沂南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说马上把情况汇报给领导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执法。
 
    沂南县环保局执法队孙队长对记者讲述这家企业确实存在污染现象,现在“鸭血加工厂”正在建设新的厂房,以后就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污染现象,记者问孙队长这家“鸭血厂”目前存在严重污染,沂南县环保局有没有想过依法对这家“鸭血厂”拆除来保护咱们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孙队长说目前这家企业属于污染企业但正准备搬迁新的厂房,新的厂房有更好的设备可能污染就不会如此严重了。难道说搬迁是能把这家严重污染的企业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吗?沂南县环保局这种执法态度不就是懒政、散政、惰政吗?
 
    记者在陈官庄村苦苦等待了2个多小时,也未能见到沂南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前来执法。记者再次致电该县环保局,孙队长说让这家“鸭血厂”负责人给你们见面沟通,可是截止目前没有等到相关负责人前来解释工作。又过了2个多小时沂南县环保局,面对记者的苦苦等待无动于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众告诉记者这家“鸭血厂”已经生产好几年了,我们也找过这家企业好多次,但是污染问题一直没能改善,炎热的夏天更是气味难闻。希望沂南县环保局高度重视,依法拆除这样严重污染的企业,还人民群众一片蓝色天空。
 
 
(环保法)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评论: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头,新环保法赋予了我们环保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也赋予了我们更重的任务,山东沂南县环保部门落实不到位,还是失职渎职呢!本报记者与沂南县环保执法大队联系后,苦苦等待数小时仍未见执法人员前来执法,诸多问题,有待拷问。近期环保部召开会议,主要针对污染企业,造成环境违法的地方政府也要严查、严办,对大量违法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拿出硬办法。

    本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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