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儿歌一直教导我们要拾金不昧。但如果有人告诉你:你丢的东西找到了,需要交费才能领回去,你心里作何感想呢?最近在巢湖,就出现了这样的失物招领的模式:失主认领失物要向私人失物招领中心缴纳一定的费用,拾到者也能从这笔费用中拿到30%的报酬。
拾物者能分三成报酬
近日,巢湖市王女士的身份证丢了,她正心急如焚地寻找时,有人通知她,身份证找到了,她可以去认领,但需要交付50元的报酬。这让她一下子迷惑起来。
12月7日,记者来到该市向阳路与健康路交叉口附近的“利豪失物招领服务中心”,看到该中心墙上印有“物归原主,弘扬助人为乐精神;有偿服务,体现知恩图报美德”的宣传语。
失物招领中心的负责人贾仕葆展示了他收到的失物: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等,其中,以身份证居多。据贾先生介绍,利豪失物招领服务中心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营业”的,从目前看来,生意还不错。
“失主付的钱,拾到者也可以拿到30%的报酬。”贾先生介绍,认领二代身份证需要交50元,认领公章需交100元,电话卡、加油卡等是按照余额的40%收取费用,其中,残疾人认领残疾证是免费的。“我开设公司、雇佣人员、联系失主的交通费、电话费,每一项都是要花销的,收点报酬也正常吧。”
尽量避免被利用销赃
“我们主要是为失主与拾到者建立一个平台。”贾先生说起建立这个失物招领中心的初衷。他曾在部队服役4年,复员后开过出租车,跑出租期间常常发现乘客丢失的物品,每次他都把失物交给出租车公司,并尽力寻找失主。“我经常和失主两头奔波,既浪费财力又浪费人力。何不办个便民的失物招领公司,让拾物者或者失主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呢?”贾先生认为,在巢湖,民间失物招领是一个空白市场,而且城区范围不大,易于操作。
“失物交来的时候,我们会将拾物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登记下来,并且会询问捡东西的一些细节,这样可以避免小偷利用我们来销赃。”贾先生表示,有偿的失物招领模式可以增加拾物者的积极性,也可以增加失主找到失物的几率,“开业近6个月来,我们已经帮60余件失物找到了主人,但是来登记挂失的人比送交失物的人更多。”
市民对此有褒也有贬
据贾先生介绍,目前,巢湖市民对这种模式还不大适应,“上次有个小姑娘,我打电话告诉她钱包找到了,她很激动地连声道谢,听说要交80元报酬就不大愿意了。”贾先生说,其实那小姑娘的钱包里有很多证件、银行卡,“我已经给她优惠了。”几天后,小姑娘还是到失物招领中心交钱领回了钱包。“还有失主来认领的时候带了香烟、水果道谢,我们是不要礼品的,因为还要给拾到失物者报酬呢。”
这种做法是否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相冲突?“我觉得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不能太高。”市民吴小姐说,没有丢失过东西的人,是无法体会失主寻找失物时的焦急心情的,如果以较小的代价找回失物,大部分人都是愿意的。市民张先生却认为:“这样搞有偿归还失物,与传统美德冲突,会影响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