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徐黎明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6年6月2日,接到群众举报芝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黎明长期私开黑诊所问题的信访件后,市纪委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徐黎明身为共产党员,在担任芝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场所擅自从事诊疗活动并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徐黎明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芝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
这一问题的发生,表明在全市开展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和“两学一做一争当”学习教育中,个别党员干部对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自我要求标准不高,服务群众观念不牢,进而导致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认真自查,深刻剖析,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及政策理论的学习,不断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红线”、“底线”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合格党员和人民满意公仆。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韩城市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