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民生网
 
站长/总编:姜柏年    网站总监:敖萧言    站内搜索:
各地焦点   首页 >> 各地焦点 >> 正文  
陕西省流动人口五种情形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信息来源:三秦都市报  | 作者:张维 |  人气:1944 | 发布时间:2016/9/19 7:11:47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省政府正在审查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能不用办理居住登记。

  五种情形可不办理居住登记

  意见稿对居住申报、居住证申领都非常明确,其中提出,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否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五种情形下,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补领、换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交回原证。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手续的,不得收取费用。但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持居住证可享受这些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上一篇: 201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韩城举行
下一篇: 陕西蒲城:明珠大厦开发商挪用大修基金 业主等不到房产证
最新评论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 共 0 页 0 条信息
发表评论    
请在登录后,对本篇文章进行评论,如没有账号请注册
  今日要闻
人民锐评:重拳整治网络谣言绝不手…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学…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分别向第十…
以良法善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
人民日报金社平:经济发展和社会发…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
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中央网信办专项整治“自媒体”发布…
中纪委再标红线!公职人员下班后,…
  推荐信息
1. 政协韩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
2. 韩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
3. 政协韩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
4. 陕西钢铁深加工产业链招商推介会韩…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全文)
6.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
7. 习近平主持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并发…
8. 一次性筷子卫生吗 医生:二氧化硫…
9. 打官司请律师心里得有“谱” 这些…
10. 对不要脸的痞子“座霸”不应留情面
11. 孩子何时入学,真没必要一刀切
12. 电信套餐是优惠还是挖坑,你说呢
13. 新华社质问公摊面积伤民,如此坑的…
14. 拒发高温津贴等同于拖欠工资
15. 人民网三评浮夸自大文风:文章不会…
16. 【国际锐评】美国智库:美国有可能…
17. 人民论坛:让休假成为惯例
18. 老师管教学生被打,师道尊严哪去了
19. “不限流量”套餐不应只是“广告词…
20. “回T退订”成摆设,说好的诚信呢…
投稿邮箱:1014149987@qq.com 投诉热线:18609137869 监督热线:15609137869
法律顾问: 王亚盾 版权所有:民生焦点关注网 陕ICP备11013579号 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