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一份对整个保险行业尤其是一些激进型中小险企影响深远的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76号文),对于不符合监管的产品要求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其中有不少是中短期返还型保险产品,因此监管大限前,一些即将停售的产品成为一些保险销售代理人们大肆推销冲业绩的噱头。
停售产品庐山真面目
春节假期结束后,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大型险企即将停售的产品刷屏,因其有庞大的代理人队伍。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一位有数百名代理人的高级业务经理称:“保险市场迎来20年健康险重大改革,全面退潮已来袭,停售涉及整个行业,60多种产品将于3月31日之前全面退市,受保监76号文件影响,储蓄型健康险产品面临费率改革,消费型健康险今后或将成为主流。”
华夏时报记者向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人寿等几家大型险企了解到,受76号文影响,不少不符合精算和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要在4月1日前停售,各家大型险企均有不同保险产品将陆续于2月底、3月底前停售,主要以返还型健康险产品为主,其中中国人寿涉及的产品最多,有66种,其中不少是热销产品。对于停售的原因,保险公司要求保险代理人对客户的“统一说辞”是产品升级,升级之后给人的印象是要涨价,而一些即将停售的产品反而被包装成性价比高的产品而引导客户打时间差抢购。
多家大型险企代理人称,以后“有事赔偿没事还本”的这种返还型产品将没有了,市场将都是消费型的保险。据记者认识多年的一位保险产品精算师DAVID分析,从产品设计的角度而言,一般产品停售涉及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保险公司利差损或者赔付率高,市场销售不理想,监管部门原因。
这一次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新华人寿等大保险公司即将停售的一些产品,主要以将交通工具意外短期品种包装成长期人身险品种的返还型保险为主,主要是受76号文件影响,“保险公司应建立产品定价回溯机制,总精算师应定期对产品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对产品定价发生率或退保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进行说明”,通俗来说就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一些为抢市场份额而恶性竞争、没有利润的“赔本赚吆喝”的产品要进行纠偏,避免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紧张等重大风险事件。
以平安、新华人寿均即将停售的交通工具意外返还型保险为例,4年前,新华人寿在银保渠道推出而引爆当年开门红,一些银行内部的人士都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几千万元保额的保险产品,这一度让新华人寿的产品精算部门捏了一把汗,这款10年或者20年期缴产品其原理主要是将本金的利息用于保险赔付,但一旦出现赔付率超过估算,保险公司就很容易出现损失。在随后的销售中,新华人寿精算部门悄然调高了费率。但产品的热卖和保费规模的急剧增长,仍使得中国平安等公司纷纷跟风推出“百万任我行”等产品。
此外,返还型产品之所以热销,也与中国人的消费习惯有关系,“有事赔付没事还本”的返还型产品热销迎合了中国人传统的消费习惯,但事实上,这种产品的本质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公司用占用更多的资金本身产生的利息收入来作为消费型保险本身要支付的成本,这对于投保人来说,实际上等于你本来可以花更少的钱买到的同类产品却为了还本而支付更多的费用。一旦退保,投保人的损失反而要重很多。
激进型险企面临大考
76号文使得返还型保险自然退潮,本身是行业回归稳健与正常轨道,但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返还型保险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市场基础与消费习惯,要完全退出还不现实。尽管保监会的《健康险管理办法》出台在10年前,但76号文确实是监管部门从保险产品精算原理等基本层面来引导人身险费率的良性改革,很多即将要停售的保险产品,并非完全像代理人所说的那样要涨价了,反而是更规范合理了,有的性价比甚至更高了。譬如过去一段时间内银保渠道的理财型中短期人身产品(包括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等产品),76号文对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缴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按年龄段做出要求,其中最高一档为18——40周岁160%,而以前统一为120%,这对投保人来说,明显是更划算了。
实际上,76号文主要针对保险公司冲规模的高现价、高返还、高贷款、即交即领等中短期产品进行调整,本质上有利于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保障功能本性。业内人士称,预计有大型代理人队伍的险企受76号文影响有限,但对于保险代理人队伍有限、主要靠中短期人身险产品冲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中小型险企则面临大考难关。
按照76号文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需要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保单存续时间在1至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保监会要求在过渡期内逐步降低比例:要求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对于一些几乎没有代理人销售队伍,成立以来几乎完全靠银保渠道的中短期产品来上规模的中小型险企来说,考验重重。一方面是“偿二代”标准下,偿付能力告急,另一方面是产品销售结构单一,产品转型及新的销售队伍的培育需要时间和大量投入。2017年,对中小险企们来说,业务转型和调整势在必行。尤其对于前阵子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恒大人寿和前海人寿们来说,其如何转型和调整更是令人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