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韩城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在韩城市新城办坡底村委会举行。
2016年5月,韩城市被省政府确定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市。
为做好试点工作,韩城人社局多次深入有关镇办、村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到省人社厅向有关领导和处室汇报工作情况,多方征询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韩城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韩城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成立了韩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截止目前,韩城市共实现参保缴费691人,收缴保费2670多万元,领取待遇233人,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基本养老金945元,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韩城市人社局党委书记牛晓虎讲:我们将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和刘厅长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制度,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新成果。
韩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新庄讲:民生连着民心,构建更加完善、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今天的发放仪式是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标志着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33名农民朋友与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同等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今后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惠及广大群众,真正让人人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希望大家以今天的发放仪式为契机,按照一会刘厅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强化为民情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和谐幸福新韩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发表重要讲话: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在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关怀下开展的,是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把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试点既充分考虑了被征地农民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迫切愿望,又遵循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规律,为解决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后顾之忧走出了一条新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在试点过程中,韩城市委、市政府按照“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关心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群众的基本生活,投入了大量资金,为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韩城市人社局能够紧跟形势,层层动员,工作人员扑下身子,进村入户,答疑解惑,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是全省人社工作者的榜样。下一步,韩城市人社局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评估补贴办法,完善经办程序,进一步把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养老保险处处长井海滨,韩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新庄,市政府副秘书长韩林生,韩城市人社局党委书记牛晓虎,新城办主任党辉,市养老经办中心主任王旭斌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失地农民参加养老金发放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