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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1部门联合整治 重拳严打食品保健品欺诈
信息来源:西部网  | 作者:熊惠玲等 |  人气:2261 | 发布时间:2017/9/7 2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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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 通讯员 郑梅子 朱勐彬)记者今天(9月6日)从陕西省食安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即日起,省食安办、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严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和查处,严查是否利用会议、讲座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是否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经营活动,是否宣称普通食品具备特定功能等。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检查广播电视举办的健康讲座栏目及播放的广告,是否存在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行为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广播、电视、报刊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管及处置,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广告进行通报;并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各部门进行案件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要求对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加大曝光力度,对虚假声称、会议营销问题较多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反映,或拨打12331、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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