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民生网
 
站长/总编:姜柏年    网站总监:敖萧言    站内搜索:
各地焦点   首页 >> 各地焦点 >> 正文  
陕西11部门联合整治 重拳严打食品保健品欺诈
信息来源:西部网  | 作者:熊惠玲等 |  人气:2184 | 发布时间:2017/9/7 20:17:24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 通讯员 郑梅子 朱勐彬)记者今天(9月6日)从陕西省食安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即日起,省食安办、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本次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严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宣传食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和查处,严查是否利用会议、讲座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是否在许可地点和场所以外从事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经营活动,是否宣称普通食品具备特定功能等。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检查广播电视举办的健康讲座栏目及播放的广告,是否存在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行为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广播、电视、报刊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管及处置,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广告进行通报;并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检。公安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各部门进行案件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要求对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加大曝光力度,对虚假声称、会议营销问题较多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和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进行反映,或拨打12331、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上一篇: 10月1日起参观兵马俑须实名购票
下一篇: 陕西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心系贫困户情暖患者心
最新评论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 共 0 页 0 条信息
发表评论    
请在登录后,对本篇文章进行评论,如没有账号请注册
  今日要闻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意识形态…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党风…
【韩城公安冬春行动专栏】芝川派出…
韩城公安西庄派出所:普法宣传“进…
韩城网警依法打击整治3起网络谣言…
韩城“网红”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拘…
韩城公安:桑树坪派出所开展打击整…
韩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开展打击整治…
韩城市公安局召开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韩城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网络…
  推荐信息
1. 韩城市优势产业专场推介会暨重点项…
2.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全文)
4.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
5. 习近平主持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并发…
6. 一次性筷子卫生吗 医生:二氧化硫…
7. 打官司请律师心里得有“谱” 这些…
8. 对不要脸的痞子“座霸”不应留情面
9. 孩子何时入学,真没必要一刀切
10. 电信套餐是优惠还是挖坑,你说呢
11. 新华社质问公摊面积伤民,如此坑的…
12. 拒发高温津贴等同于拖欠工资
13. 人民网三评浮夸自大文风:文章不会…
14. 【国际锐评】美国智库:美国有可能…
15. 人民论坛:让休假成为惯例
16. 老师管教学生被打,师道尊严哪去了
17. “不限流量”套餐不应只是“广告词…
18. “回T退订”成摆设,说好的诚信呢…
19.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
20.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
投稿邮箱:1014149987@qq.com 投诉热线:18609137869 监督热线:15609137869
法律顾问:陕西建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亚盾 版权所有:民生焦点关注网 陕ICP备11013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