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民生网
 
站长/总编:姜柏年    网站总监:敖萧言    站内搜索:
国内要闻   首页 >> 国内要闻 >> 正文  
国家三部门:严格处理新闻记者从事新闻敲诈等违法活动
信息来源:新华社  | 作者:璩静、张云龙 |  人气:1627 | 发布时间:2012/5/5 15:05:00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关闭】  

     新华社5月3日电,为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包括: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新闻记者从事所谓新闻采访活动及利用“采访”活动敲诈勒索,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从事有偿新闻等。

    通知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要坚决清退存在不良行为的采编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及时检查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通知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要针对煤炭、医疗、食品等事故多发行业和城市郊区、乡镇等案件高发地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新闻违法活动主要特点、防范办法以及核实记者身份方法,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对于屡次出现记者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主管单位要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单位要依法追究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班子。

    根据通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加大对新闻记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的案件,由“扫黄打非”部门立案查办。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信访督办、案件协调工作。各级执法部门将确立一批重点督办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根据具体行为性质进行分类处理。对持假证件违规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应依法收缴证件,做出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查实的新闻采编人员违法案件且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及时报新闻出版总署依法做出限业或禁业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璩静、张云龙)

上一篇: 胡锦涛寄语青年:不为风险所惧不为干扰所惑
下一篇: 药监局:9家药企14种胶囊抽检铬超标(名单)
最新评论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 共 0 页 0 条信息
发表评论    
请在登录后,对本篇文章进行评论,如没有账号请注册
  今日要闻
人民锐评:重拳整治网络谣言绝不手…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学…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分别向第十…
以良法善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
人民日报金社平:经济发展和社会发…
习近平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
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
中央网信办专项整治“自媒体”发布…
中纪委再标红线!公职人员下班后,…
  推荐信息
1. 政协韩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
2. 韩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
3. 政协韩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
4. 陕西钢铁深加工产业链招商推介会韩…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全文)
6.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
7. 习近平主持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并发…
8. 一次性筷子卫生吗 医生:二氧化硫…
9. 打官司请律师心里得有“谱” 这些…
10. 对不要脸的痞子“座霸”不应留情面
11. 孩子何时入学,真没必要一刀切
12. 电信套餐是优惠还是挖坑,你说呢
13. 新华社质问公摊面积伤民,如此坑的…
14. 拒发高温津贴等同于拖欠工资
15. 人民网三评浮夸自大文风:文章不会…
16. 【国际锐评】美国智库:美国有可能…
17. 人民论坛:让休假成为惯例
18. 老师管教学生被打,师道尊严哪去了
19. “不限流量”套餐不应只是“广告词…
20. “回T退订”成摆设,说好的诚信呢…
投稿邮箱:1014149987@qq.com 投诉热线:18609137869 监督热线:15609137869
法律顾问: 王亚盾 版权所有:民生焦点关注网 陕ICP备11013579号 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