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为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1月28日,宝鸡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村干部违规套取国家扶贫资金
事由:2016年至2017年,太白县鹦鸽镇梁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刘纪东、村监委会主任刘江来在组织实施本村砂石路和人蓄饮水工程扶贫项目中,通过虚构工程建设资料、压缩工程费用等方式,违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22.24万元,全部用于村务支出。
处理:2018年6月,刘纪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江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组长贪污低保金等2.84万元
事由:2010年至2014年,千阳县崔家头镇庄科村党支部原书记徐继斌在担任崔家头镇斜道巷村东沟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国家灾后重建补助款、低保金、粮食直补款共计2.84万元。
处理:2018年9月,徐继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贫困户识别中优亲厚友
事由:2015年,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过程中,麟游县崔木镇三义村党支部原委员田积成、村会计田永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将自己的直系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处理:2018年6月,田积成、田永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易地扶贫移民搬迁中弄虚作假
事由:2016年,仓区香泉镇南峪村党支部原书记梁有军,村委会原主任、村党支部原委员袁志成利用职务便利,假借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虚报国家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建房指标,为他人套取建房补助款4.5万元。
处理:2018年3月,梁有军、袁志成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袁志成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资金被收缴。
>>>相关新闻
陈仓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11月28日,陈仓区纪委对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不符合条件村民被评为低保户
事由:2013年至2015年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中,赤沙镇原山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振履职不力,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评为低保户,违反农村低保政策。
处理:2018年8月26日,韩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粮补面积失实村干部把关不严
事由:2010年至2016年,慕仪镇孙家村党总支书记张喜怀在该村粮食补贴面积、金额核查上报工作中,重视不够,把关不严,致上报数据失实,给国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处理:2018年8月17日,张喜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干部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发放救助物资
事由:2015年,新街镇庙川村在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时,没有按照文件要求的议事程序集体决策,而是庙川村原党支部书记乔长明、村委会主任陈天友通过口头商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发放救助物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理:同时,因其他问题,2018年8月16日,乔长明、陈天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干部不作为致移民搬迁工程偷工减料
事由:2016年在实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时,坪头镇周川村原党支部书记肖西强监管不力,失职失察,导致施工队偷工减料,所建房屋未设置抗震柱,造成安全隐患。
处理:同时,因其他问题,2018年9月14日,肖西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链接:http://xian.qq.com/a/20181130/00198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