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这是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必将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实施好民法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实施前,我们已经有了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民商事单行法,在过去的经济社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发展,这种分散式、碎片化的民商事法律格局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更好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与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生动实践,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在时间维度上,民法典实施为民事主体全生命周期编织“保护网”。民法典实施后,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受到民法典全过程全方位的保护。不仅如此,对胎儿权益而言,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的,民法典都有特殊保护规则提供前置的保护;在死亡之后,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民法典也会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提供延后的保护。法人虽然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但它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组织体,并且也是由自然人组织设立的。对法人的保护,一方面是在保护社会组织体自身,另一方面也是在保护自然人。民法典实施后,法人从设立到运行,从合并、分立到解散、破产,再到注销,都受到民法典一以贯之的保护。
在空间维度上,民法典实施为民事主体全领域活动穿上“防护服”。在社会生活中,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离不开财产权利作为保障。民法典实施后,物权编为民事主体的物权提供强力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民事主体的相关权利。民事主体参与社会经济生活,通过买卖满足所需,通过借贷融通资金,通过运输转移物资,通过合伙共同创业,通过投资获取利润。上述活动,皆有民法典合同编为其保驾护航。对于自然人而言,民法典实施后,婚姻家庭编将为结婚、离婚、收养等民事活动提供周全的保护。另外,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难免遇到民事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促进公平正义。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在新的起点上得到强化,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了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全民自觉性和主动性。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民法典的实施必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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