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淳化县邮政局员工眼中,中秋节堪称“中秋劫”。他们说,单位按照员工类别差异,职工每人有2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月饼包销任务。“完成不了任务,扣奖金,还要从工资里扣差额。”昨日,淳化县邮政局一位员工称,未完成月饼销售任务的员工也无法享受薪酬调整政策。
员工爆料每人有数千元月饼销售任务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淳化县邮政局的员工却苦恼不已,因为“邮政局强行分派每人2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月饼销售任务”。
昨日下午1时许,淳化县邮政局员工王群(化名)和几位同事,仍在为月饼销售任务发愁。
王群提供了一份淳化县邮政局“关于月饼营销计划”的文件,落款是淳化县邮政局的红色印章,落款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文件中写明,各部门A、B类员工每人3000元包销任务,C类员工每人2000元包销任务,营销人员每人7000元包销任务,网点负责人每人2500元包销任务,经营部、办公室主任各5000元包销任务。
“A、B类员工有编制,C类员工是协议工。”王群介绍,他属于A类员工,有3000元包销任务。包销的月饼名为“华旗”,制造商为西安西百尔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文件显示,“华旗是邮政自有品牌,华旗计划任务未完成的单位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包销的华旗月饼分为5个档次,价格分别是每盒79元、95元、119元、128元、138元,让员工销售的月饼为每盒79元。
“一箱10盒,一盒79元。我有3000元的销售任务,必须卖出近40盒。”王群说,邮政局除投递员无销售任务外,其余的员工都必须卖月饼。
“先签字领月饼拿回去卖。单位让11月15日前,全额交清月饼款。”王群介绍,此前,他已经领了一箱月饼。采访期间,王群的手机不时响起。挂掉电话,王群摇头叹气,“领导让回去签字领月饼。”
局长回复属于正常的分销业务
华旗月饼难道属于邮政“自有品牌”?淳化县邮政局才会强派员工销售月饼?昨日下午,淳化县邮政局局长汪喜梅表示,邮政局从未强行向员工摊派月饼销售任务,而是分派到邮政局的各个部门,根据部门的具体情况,向员工下达销售任务。“华旗月饼的制造商是西安西百尔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不是邮政生产的。”汪喜梅说,华旗月饼证件齐全,质量没问题。对于文件中显示的“华旗是邮政自有品牌”,汪喜梅并未作出明确答复。
关于文件中提及的不同员工的不同包销任务,汪喜梅称,“这并不是强派,月饼销售是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的业务种类,属于邮政局正常的分销业务。”
“没强行让员工销售月饼,采取员工自愿原则。但他们不销售月饼,奖金从何而来?”汪喜梅说,未完成月饼销售任务,只会扣除职工奖金,并不会扣职工的工资。对于员工提到的“未完成包销计划的职工,不享受市局薪酬调整政策”,淳化县邮政局办公室主任承认,在9月24日下午开会期间,他曾说过诸如此类的话。
“24日下午县局开会,我没在。”汪喜梅表示,25日上午,就此她已批评过办公室主任。月饼销售任务完成与否,与薪酬调整政策无关。
“任务完不成要扣工资”
“摊派的销售任务太多,根本卖不出去。”王群说,十几年来,邮政局一直有月饼摊派任务,去年只有几百元。即使卖不出去,余下的损失员工也能接受。
“给我们发的月饼档次低,大客户根本看不上这月饼。在淳化县城,没见有商户卖华旗月饼。”另外一名员工表示,即使找私人关系放到商店代销,月饼名气小,知道的人少,相应买的人就少。标价一盒79元,一盒能卖40元就是好价钱了。
“眼看还有几天就是中秋节,过了中秋节,谁还买月饼?”王群愤懑地说,月饼是8月30日生产的,保质期是两个月。平时,他还要照常上班,没有时间“卖月饼”。
因对所强派的销售任务不满,不少员工迟迟没有领完分派的月饼。于是,淳化县邮政局隔三差五开会,鼓动员工签字领月饼。
9月24日下午6时,员工下班后,相同主题的会议再次召开。然而,这次会议上传达的内容,让员工气愤不已。
“领导在会上说,未完成包销计划的员工,不核发奖金中的保底部分,也不享受市局薪酬调整政策。”王群表示,虽是正式员工,他每月的工资也就1300元左右。领回去的月饼卖不出去,差额要从工资中扣.
记者卜亮/文 马超/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