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难将他与“违法”、“犯罪”、“拘留”这些词联系起来。在深圳的一支保安队里,他工作老实勤快,半年时间就被提拔为队长。每天下班后,他制服都顾不得换下,就赶到义工服务站做义工,“一辈子没干过违法的事儿”。但这样一个来自河南周口乡村的年轻外来务工者李某,却在9月16日深圳保钓游行中,表现出暴力的一面,成了警方通缉的暴力砸车者。直到在报纸上看到警方刊登自己的头像,李某才突然意识到,整个城市都知道了自己是个“犯罪分子”。李某,在深圳警方通缉的所有打砸嫌疑人中,他是第一个自首的。
走在9月16日深圳的大马路上,李某从起初的尴尬,到投入地高呼口号,到后来打砸防暴车被通缉,这已不只是他一个人所经历的吊诡或跌宕。当喧嚣散尽,独自留在舆论场茫然而无助的李某,固然是一个让人痛惜的时代个体形象,但也恰恰提供了关于一个群体的样本意义。
从深圳李某,到西安砸车者蔡洋,再到媒体所指一些地方的打砸者多为1990年前后出生、学历不高的外来务工者。一直以来,他们都是这个社会中最质朴的那一群人,尽管他们始终干着“这个社会最底层的活儿”,也常常觉得“自己活得挺窝囊的”,但他们一样心怀梦想,渴望改变。
然而,在一场浩大的活动之后,他们却被改变了,不得不接受一个自己并不想要的社会形象。这样的“巧合”固然不能引申为对群体的评价,但当几乎相同的遭遇,同时发生在几乎有着相同命运的底层人士身上,这种“巧合”却毫无疑问地加深了一种有关时代与现实的悲剧感。
李某固然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但这种悲剧的成因却值得反思。“在狂热的人群中,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他当时还不太明白,参加‘爱国游行’怎么就被带到了派出所。”关于李某的这些描述,有着刺目之痛。这个慨然表示“如果发生战争,当炮灰我也愿意”的朴素爱国者,始终不曾明了爱国表达与暴力行为的区别。这个在工作中从来没违反过“不能听歌、看书、玩手机”规定的年轻人,始终不曾明了法治与文明的行为标准。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李某或蔡洋,仿佛与生俱来就知道爱国,却自始至终不知道如何去爱,如何表达爱?他们如此朴素,但他们为何同时也如此激愤而偏狭?如果说底层民众从不缺乏被动员的因子,那么又有谁来尽些相关的国民教育之责?“在改善或恶化群众的头脑方面,教育至少能发挥一部分作用。”使民众合法而理性的表达,并且使之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正是公民教育的诉求,亦正是一些参与打砸者所缺失的国民素质。如果说悲剧感,说反思或教训,大抵在于此了。
面对李某,或者蔡洋,谁也没有权力以某种高高在上或袖手旁观的姿态,来仅仅对他们进行嘲笑、同情、指责或无视。这是因为,他们同样是我们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国家的现实生活,也是走向法治与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必须正视的公民教育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