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1)献执字第0004号裁定:(2009)献刑初字第1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止执行。执行员李志强(献县法院委托景县法院操作执行)女儿翟金英死亡赔偿金额281198元,依法由被执行人范雪东赔偿。景县法院一元钱没执行。
孩子重病急需住院系统规范治疗,河北景县人民法院不给予司法救助,见死不救,不作为。范雪东违法犯法,已组成居心杀人罪,其杀人不偿命,负债不还钱,逃出法网。河北省景县法院不履行281198元补偿款,孩子沉疴无钱医治,其充任范雪东犯法的维护伞。孩子遭受着严重精神障碍和病毒对身体的危害,心灵备受煎熬,每天都在痛苦中度过,生命垂危时刻,病情复发,面临死亡,急需住院抢救治疗,孩子渴望法院领导献上一点爱心,伸出援救之手。否则,法院不作为导致孩子病情危重,面临死亡,见死不救该当何罪?呼吁惩治腐败,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急救孩子的生命。
上述情况如有不属实,我负法律责任。
受害人:翟永发
手机:13473188078
2013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