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条关于“韩城交警开无牌照警车执法”的信息在新浪微博滚动。该微博内容显示韩城交警开无牌照警车执法,由于车速过快,把“自己伤了”!
微博内容如下:2017年12月2日下午1点30分,笔者在韩城市新城一中门口,看见一无牌警车往老城方向飞驰而去,笔者跟随过去一探究竟,到死牛半坡时警车猛然紧急掉头,由于车速太高导致车辆撞到路边道岩上,笔者看见无牌警车前保险杠被撞脱落,右后门有划痕。随后笔者下车上前了解,警车旁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着制服,一个穿着便装,笔者上前问到,你们是哪里的,他们说自己是新城中队的,笔者又问,你们两个开无牌警车速度那么快干什么呀?他们说追一辆半挂车,车太快了轮胎光了不小心就撞路边了,笔者又问你们开警车为什么不挂车牌,两个人便不语了。“驾驶无牌是什么行为”?请问韩城市交警大队新城中队你们这又是什么行为呢?
如此!且不论车撞坏了是驾驶人自己掏钱修理,还是单位报修?!也不论执法者的身份是否真实(不知是正式干警,还是协警),就以这身制式服装开着无牌警车执法,就是知法犯法。历朝历代的法律都说:天子犯法,均以庶民同罪!而韩城交警的如此行为是在给市民传递一个信息:交警可以无示法律的严肃性,但市民必须接受无示法律的交警“执法”!
韩城交警:你们的形象代表的不是你们自己,是代表一个国家政权在人民群众中整体的形象!执法权是国家赋予你们的,你们头上的警徽很重很重!不要滥用执法权!你们的这种“执法”应该给50万韩城市民一个满意的解释!
交警执法,不要“只许州官满山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打铁还须自身硬!(标题陕西韩城:交警开无牌警车执法 结果自己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