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GDP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对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已离任的也要追责。
新华社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依此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展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地依此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不同层级设置各有特色考核指标
《通知》要求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考核。
政府负债状况列入考核重要指标
《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注重考核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的连续性,把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吃子孙饭”等问题,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
注意识别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通知》提出,要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既考核尽力而为,又考核量力而行,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和纠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画等号,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作为高配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依据,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
盲目举债留下烂账 已离任也要追责
《通知》规定,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切实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抓紧清理和调整考核评价指标,废止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制度规定,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使考核由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发展观念,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文/本报记者 罗丹阳)
■ 事实+
1998年《规定》与这次《通知》对比
“1998年中组部印发了一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昨日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规定》中的部分内容提出改进意见。”
考核内容:从考核指标平均化到明确重点指标
《规定》:对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包括经济发展速度、效益和后劲,财政收入、人民生活水平、科教文卫事业等领域的增长,环境与生态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状况等。对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仅提出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措施和绩效等。
《通知》:不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考核指标,而限制开发区域则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指标应符合地方特点。明确要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等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考核。要求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
考核方式:从强调多次考核到“防止考核过多过滥”
《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此外,考核通过述职大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可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和专项调查等方式核实情况。
《通知》:要求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不仅要取消导向不正确的考核,还要防止考核过多过滥和基层迎考迎评负担沉重的现象,解决重复考核和多头考核的问题。
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当年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或换届考察、巡视的,可不再重复进行年度考核。
责任追究:对不称职行为处理更加严厉
《规定》:明确了考核结束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处理办法。考核将领导干部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之外,对于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干部可免职或降职。若在考核中发现违纪问题,应建议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通知》:要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强化离任审计,对因为不科学决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后果的,要记录在案。同时,要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即使已经离任也要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