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75左右的个头,高高壮壮的小伙,站在被告席上,法官问一句,他答一句。答话的时候,他也不怎么抬头。他似乎怎么也想不到,为了给家里的老人孩子争一口吃的,不过抢了几袋饼干,怎么就犯法了呢?
他忘了,他抢的,是救命的救援物资。
小伙姓章,因为去年10月初在台风“菲特”引发的余姚水灾期间带头哄抢救援物资,昨天被余姚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我饿了好几天,实在受不了了。我只想买几袋饼干,他却说不卖。我一下就怒了……”说话时,他始终不肯抬起头,“我真的不知道那样是违法的,但我认罪。”
水灾中饥饿难耐
小伙出门找食物
小章今年25岁,安徽人,跟着老乡来到余姚打工。靠着一双手,他在租住地余姚市皇山桥村,开起了一家馒头店。
因为人长得壮实,干活又勤快,附近的老乡和本地居民都喜欢光顾他的小店。这让小章一家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去年10月初,“菲特”带来强降水,余姚遭受了百年一遇的洪灾,短短一天时间,就成了一座水城。许多百姓被困在家中,没有电,没有食物,生活异常艰难。余姚政府和其他县市区纷纷展开了救助。
小章一家也受了灾。眼看着家里进水,没地方住,吃的东西也几近断绝,10月9日,小章趟着水走出家门,想给老人孩子找点吃的。此时的他,也早已饥肠辘辘。
刚出门不远,小章就看到两艘装满饼干和救援物资的皮划艇。
以为是希望,却没想到,这次偶遇,却让他走上了另一条截然相反的路。
路遇救援物资
购买不成,他动手哄抢
两艘皮划艇由两个人一前一后拉着,上面装满了饼干等一些救援物资。
这让小章一下子看到了希望。他走上去,向拉着皮划艇的两人表示,想买些饼干给家人吃。
“我能不能买一点?”充满希望的问话,却遭到了婉拒。拉皮划艇的老黄告诉小章,这些物资是准备拉到村里去,再由村里统一下发的,不能买卖。
小章顿时从天堂掉入了地狱。围观的老乡也听见了老黄的话,不满地吵嚷起来。
小章的怒火被老乡点燃,拦着老黄不让走。两边一对峙,好言好语演变成了口角,之后升级到肢体冲突。
“他们不把东西给你,就去抢!”脑子里一个声音反复地说,小章像中了邪一样,作势就要上去抢。
老黄两人自然不肯。小章气不过,一脚踢向老黄,并去抢老黄手中拉皮划艇的绳子。
相互推搡中,老黄多次被小章推倒在水中。
老黄心里也急,不想与小章多争执,村民们还等着这批物资呢。他从水中爬起来,拉着皮划艇想要离开。
小章却不肯罢休,他拿不到物资,谁都别想拿到。他抓住皮划艇,一把掀翻。皮划艇上的30箱饼干散落在水中,周围的人一哄而上,将物资全部抢走。
老黄无奈地摇摇头,只能和一同运送的伙伴带着剩下的物资,匆匆赶往村里。
巧的是,这一幕,被人原原本本给拍了下来。去年10月21日,小章被抓获归案。
只想为家人找吃的
不知是犯法
昨天下午两点,余姚市人民法院刑庭2号庭。当小章在法警的看管下慢慢走上被告席时,原本还在窃窃私语的旁听席立即安静了下来。
旁听席上坐着的几乎都是男子,他们都是小章的老乡。小章哄抢救援物资时,他们也在事发地附近找食物,当中也有人在小章掀翻皮划艇之后,拿走了漂浮在水上的饼干。
老乡们看着小章的眼神里,大多写满了不值,更多的,是为自己没有走上被告席而庆幸。
小章面对公诉人的举证和法官的讯问,始终低着头,一动不动,也不为自己辩解。只有在法官询问他是否认罪时,他才张开嘴巴,“我真的不知道那样的行为是犯法的,真的不知道。但我认罪……”
可能是长时间不说话,他发出来的声音,有点哑,听起来十分干涩。
律师:
判处寻衅滋事罪合理
余姚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4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寻衅滋事罪有上述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章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不过,小章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记者又咨询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张锦伟律师。张律师表示,小章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等的描述,因此,判处寻衅滋事罪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