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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法律,践踏百姓,置法律不顾的韩城市公证处黑幕
信息来源:未知  | 作者:庙后 |  人气:2708 | 发布时间:2012/5/4 13: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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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办庙后村第二村民小组的村民,现就金城办庙后村村民委员会指示陕西韩城市公证处违法参与本村第二村民小组选举会议,导致本组一百多位村民当场罢选的闹剧,非法选举第二村民小组组长的事件。求广大网民和各界媒体予以支持评论。
    这次选举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办庙后村第二村民小组组长的选举会议,完全是违法组织选举的,存在许多违反村民自治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首先,村委会在接到群众对第二村民小组上届组长存在许多问题没有解决,给大家一个交代的情况下,未按《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登记参加选举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而村委会搞突然袭击,是在选举前1日公布,明显违法,在当天的选举大会上,面对第二村民小组的广大选民质疑,大家提出公证处不按选举程序组织选举,在场的公证人员态度蛮横,置之不理,依然照样进行。当会议进行到村民发言这一项时,一村民要求发言,金城办书记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竟然说:“不允许发言,按计划开选。”这一点明显违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宗旨,大家被迫无奈,将近100多名选民只有拒绝参加这次非法的选举。选民气愤不已,难到这是村民自治吗?这明显是胁迫民意,强迫民意;现场群众提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公证处刘主任竟让群众走司法程序,这是否在威胁老百姓?第三,由公证处人员发放选票,清点人数,公证处人员拿着票箱关门躲在一个屋里,秘密计票,最终由公证处人员宣布公正结果,广大村民已经参加好多次选举活动,从未见到如此荒唐的选举?公证处是来公正,是见证者,公证处都赤膊上阵,全然不顾自己的角色?这根本不是选举,这是在践踏法律,践踏民意,愚弄百姓!选民不知道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在搞啥鬼?既然是选举,为啥不敢公开?《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五条:投票选举采取公开计票的方法。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将所有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当众开箱,公开核票,公开唱票,公开计票,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存档。法律规定的当众打开票箱,公开计票,公开唱票,公开结果的规定,在这次神圣的村民选举中却置若罔闻,这是在依法选举?还是在忽悠老百姓?难怪老百姓罢选?事后,村民议论纷纷,认为是某些人在操纵选举!
    广大选民认为:这次选举组长的会议是一次非法的会议,没有让村民自治的权利落到实处,也没有依法选举,而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操纵选举的结果,大家是绝不会答应的,敢问,在当今社会,堂堂的司法公证部门,对神圣的法律就是这样认识和贯彻执行吗?韩城市公证处还值得韩城人民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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